生产表面粗糙度的要求会因产品用途、客户需求及生产标准的不同而有所差异,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要求:

一般装饰性要求的:表面粗糙度 Ra 通常控制在 0.8μm-1.6μm 左右。这样的表面较为光滑,能呈现出一定的光泽度和细腻感,使包装盒外观美观,满足大多数普通产品的包装展示需求,如常见的礼品包装盒、化妆品包装盒等。
高精密或特殊需求的:对于一些对外观质量和性能要求极高的产品包装,如高端电子产品、珠宝首饰的等,其表面粗糙度要求更高,Ra 一般不超过 0.8μm,甚至可达到 0.4μm 及以下。这种超光滑的表面可最大程度减少光线漫反射,呈现出镜面般的效果,提升产品的高端质感。
有功能性要求的:如果有特殊的功能性需求,表面粗糙度要求也会不同。如需要良好的抗指纹、抗污性能时,可能会将表面粗糙度控制在 Ra1.6μm-3.2μm,这种粗糙度的表面可以通过特殊处理形成一定的微观结构,减少指纹和污渍的附着。若要增强包装盒表面与印刷油墨、涂层的附着力,一般会将表面粗糙度控制在 Ra0.8μm-2.5μm 左右,使油墨或涂层能够更好地附着,提高印刷质量和涂层的耐久性。
此外,依据 GB/T 6892-2015《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》国家标准,装饰面表面粗糙度 Ra 通常取 0.8μm;非装饰面表面粗糙度 Ra 取 1.6μm。